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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的正效应与负效应

时间:2015-03-17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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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的正效应与负效应
    走向组织化当然是一种积极的态势,它表明书法家们意识到集群的价值,希望通过团体的力量而不是个体的微弱之力去树立应有形象。在书法家协会较后起,在观念上又大大落后的情况下,面对其他艺术门类有较长的协会活动史而言,这样的选择完全是具有远见的。
    中国书法家协会成立前后,先后组织了三次大规模的全国书法篆刻展览。第一次全国书法篆刻展览直接促成了协会本身的成立。由于当时还缺乏组织机构,也没有固定的评选班子,除了在数额上提出大致的比例之外,作品的人选与否基本上由各省代表协商投票,比较能考虑到地方性。
作为较权宜的办法,又是在1980年,这样做是能够被理解的—有签国群众书法征稿评比”。有较明显的几次获奖作者的阶层,又有谙熟本地书法情况的组织干部,即使评选上有误差,各方面也较能体谅。凌国第一届书法篆刻展览”尽管还不能尽如人意,不公正的现象也还有一些,但书法界对之普遍持较赞许的态度,其理由也即在于此。
      “第二届全国书法篆刻展览”干1984年9月在北京中国美术馆举行。它已经筹建了一个公开的评选班子,但由于协会本身的尴尬处境以及组织的涣散形态,也由于被选入常务理事会的老一辈书家们大都对评选工作的科学性估计不足,因此整个书展体现出一种令人迷惑的左顾右盼的姿态:既不得不承认书法界中青年实力雄厚,又不能完全无视在其位并掌握书法命脉的老人们的存在,折衷与调和是它的基调。如果说第一届全国书展具有发生学的意义,而第三届全国书展01开始走向自觉的艺术立场,那么只有第二届全国书展显得令人失望—它的过渡形态使它充满了矛盾的心态,这是1984年整个中国书坛共有的心态。
    困难恰恰在于发展态势规定了这种过渡性。刚崛起的“书法热”在持续了一段时间后,由干缺乏更高层次的提携而开始产生了某种停滞的迹象。真正高质量的观念、思想与创作追求还未成熟到可以出台的程度,它们正在寻找突破口。书法界正面临着新老交替的更换期,这不仅是指青年与老年之间的更迭,应该说当时的青年书家并未形成一种实在的力量。更典型的倒是80岁左右的老前辈与60岁左右的中年一辈之间的某种交替。交替未必非得以权力转让为标志,即使是一种抽象观念的冲击,在实际上并未引起效应,但它的冲击已经使书法各个方面都受到了某种震动,书法界的这种情况与1984年全国政治、经济方面的大交替呈现出基本同步的状态。
    于是,我们看到了评选的缺乏透明度,由几位颤颇巍巍的老人打头的集体形象,十分深刻地揭示了这一时期整个社会文化的基本态势。于是,我们又看到了最后的展出结果—这是一个有点滑稽的结果,在中国美术馆大厅中竟出现了一个专门的“老同志作品室’。与其说它是为那些著名老书家准备的,不如确切地说,是为一批地位很高但初学书法的退休老人或干部官员设立的。我并不认为像林散之、沙孟海、启功、萧娴等人的作品非要另起一个名目才能参展,他们完全有卓绝的实力和竞争能力。但依最一般的评选标准,“老同志作品室”中会有三分之二的作品落选。于是,在“尊老”旗帜下出现的这种特殊安排,使我们窥出筹展者那种迫不得已的苦心孤诣。不过令人振奋的一面是在于,我们也从同一现象中看到了一种真正的艺术观念在悄悄增长。之所以单辟“老同志作品室”,而不把一些初学水平的老干部作品堂而皇之地与书家作品挂在一起,这本身即是权力对艺术标谁的妥协与退让。艺术标准第一的观念正在深入每个书法角落,要求评选公正几乎是个最起码的要求,再指鹿为马终于不行J o只不过.把沙孟海、林散之、萧娴等名家的杰作拉来“陪绑”,终觉得有点愧对这些大师的吃吃终生。
    一部分粗制滥造的作品严重影响了第二届全国书展的声誉,如果能剔除一半,这个展览就会精练、紧凑得多,也更有代表性。我们当然不能苛求筹办者置身于当时的氛围中,除非不想搞展览,不然就只有妥协。过渡阶段的混乱与新生是那么奇怪地搅在一起,要靠几个个人的奋斗去跨越它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我们同时也在考虑另外的问题,之所以会如此妥协、之所以会有如此不负责的“老同志作品室”,不正是因为书法家协会是书法的中心枢纽、它离权力太靠近了么?如果是由个人或某一社团在主办,又何至于要作如此小心冀翼左顾右盼的态度呢?
    第三届书展的出现,则是1987年“书法热”气氛笼罩下的一次重大检阅。
    一部分有识之士鉴于“书法热”的表面繁荣下潜伏着深刻的危机,开始呼吁书法的专业化,而经过了“国际书法展览”、尤其是,全国第二届中青年书法篆刻家作品邀请展”的评选之后,书法界开始总结经验、并初步整理出一套较有成效的评选方法来。因此,第三届全国书展在质量上可谓是“官办’大展中最具有形象的一届。       社会组织的正效应与负效应(2)    
    这当然不是说第三届书展使书法界皆大欢喜。应该说,没有一个展览的评选能绝对公正不带任何偏见与失误:第三届书展的评选使一大批知名度很高、对书法发展有过汗马功劳的老书家作品落选,也使一些颇有成就的中青年书家被淘汰了,至干热心于书法的各级官员更是很少有可能参展。愤愤不平之声时可得闻,这证明了它的成功:它触动了书法界十年结网而成的等级森然的规定。
    尽管评选者们对无法彻底消灭那些“照顾”之作而深感头痛,同时,又对评选时不得不考虑到的地区差无可奈何,但他们还是尽了最大努力。落选作品中肯定有一些好作品,被选上的也会有滥竿充数之作,但这种种偶然在个人看起来是不公正或者失败,在整体上说却被相对崭齐的展览水平所掩没。甚至不妨说,即使是落选而显然有误者,在个人是牺牲,是奉献;而对书法评选的走上正规却是提供了坚实的基石,他们的奉献同样是有功于历史的。以名望、地位、年资为准取作品的弊习在评选中市场越来越久艺术面前的人人“平等”即是把每个书家的作品放在一个公平的竞争机制中,优胜劣败。一个经验丰富的老书家可能有很好的水平,但他如果不思变革,安于旧貌,那就有可能在竞争中落伍。一个卓有成就的青年书家可能声誉颇隆,但他可能这次发挥不正常,那原有的声誉丝毫也不能帮他的忙,他还得为在竞争中取胜而努力寻找最佳创作状态。即使在某一次大展中的确受到不公正评判,那么只要竞争机制存在,书家同样可以东山再起—可见,一时一,人的浮沉并非难以逾越的问题,关键是竟争机制的构成,只要有了后者,一切都会迎刃而解。
    第三届全国书展虽然还未做得尽善尽美,但它开了一个成功的先例。从评选队伍的年轻化、专业化,到评选尽量注重公正性和公开性,当然还有科学性,我们看到了它与前两届全国书展截然不同的改革体格,更看到了新一代书法活动对工作素质与人员素质都开始走向高水平要求的倾向。它的背后,则隐含着新一代书法中坚崛起的历史内涵。     从1980年到1987年,三届全国书展所带给我们种种正面的或反面的启示是令人回味无尽的。站在历史角度看,即使是不太理想的第二届书展,也并非是毫无可取之处。新时期书法在起步前并没有太多积累,它需要边走边看,不断根据客观来调整自己的方位与步调。全国书展的形式,本身就是最好的调整与亮相。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又必然是当时、当事的书法文化心态、书法活动模式的集中体现。从第一届书展的“诸侯会盟”到第二届书展的“折衷统一”到第三届书展的“专业化、年轻化”评选,一步一个脚印,正可看做是十年间书法发展的三个大段落。其间的起承转合关系令人一目了然。每种形态都有其必然如此的规定性,也有其迫不得已的被动选择的随机性。而提供如此生动丰富的实态记录的,我们不得不归功于中国书法家协会这个全国书坛最高权力机构,它的大一统权威和有效的组织机能是首屈一指的。
    负面的效应当然也不久由于书法在当代属于新兴,又骤然构成一个“热”的潮流,许多习惯干书斋生涯的书家对此无法适应。又由于书家自身素质的制约,因此许多书法家协会貌为书法专门组织、实则对书法活动反而多有阻碍。这种阻碍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由于书法初兴,人术物质、活动空间、经费皆是两手空空,为了尽快打开局面,不少省市书法家协会以中国社会生活中“官本位”习惯势力为依据,开始大量延请省市领导人作为协会的主要领导一一作为一种交易,在捧送名誉主席、名誉顾问等桂冠的同时,也利用领导的便利筹到活动经费、场地、编制等等。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这本来也不失为一种权宜之计,并且它也的确有见效快的特点。书法作为艺术的观念历史既太短暂,其优劣评判标淮也一直太宽泛,又加它本身的抽象特征,一般人很难跨越的基本功如绘画的造型训练、音乐的音阶练习、舞蹈的形体ii"练等规定,在书法中表现得特别含糊不清。这也使与书法并不相干的领导人可以心安理得地坐在书法殿堂中毫无愧色,并在一片违心的捧场声中忘乎所以,俨然以大书家自命不凡。干是,优秀的提携支持者变成了拙劣的阻挡潮流者。书坛充斥着一种啼笑皆非的怪现象,书法展览必须悬挂外行的作品。书法活动必须聆听外行的训词,相比之下,只有专业化特征较强的书法理论,大腹便便的领导人无法介入。在上世纪80年代初的各省,乃至全国书法家协会,很少有能逸出这一格局者。     社会组织的正效应与负效应(3)  
    二、书法热的骤然降临也为书法家们带来严峻的素质考验。组织化的结果必然是权力集中,由书法家们自身来掌握这种种权力,来决定自己的命运,看起来是最公正孔但由于书法家社会活动素质的尚欠成熟,又由于长期身居寒斋,突然走向书坛领导岗位面对五光十色的权力世界目不暇接,部分书法组织干部也开始发生某种“异化”。在各种荣誉的、物质的诱惑面前,书法界也陷人了浓烈的人情、关系、交易网络一一既然中国书法家协会可以有一些令人失望的书家形象并且大言不惭,各省、市、地、县书协为什么不能群起效尤?吸收新会员人会,本来是对书家业务成就的实际评价一一省书协会员的业务水平当然应该高干市书协会员。但这种本属纯粹的标准,却被另一种更复杂的人情、关系标准所取代。只要对我个人有用,水平很低的可以扶摇直上,初学写字的老领导可以摇身一变,成为书法家协会的理事乃至主席。反过来,有过矛盾的老书家不管有多高水平,照样可以让之冷落一隅不予理睬。当中国书法家协会从不相干的政治、文化其他领域中拉来一些头面人物以为当然的首脑之时,各省市书法家协会以人情关系为标准抑此扬彼又有何不可?于是,本属名誉和业务程度标志的全国书协、省书协、市书协会员,在某些人手中成了交易的筹码,顺昌逆亡,失却了它原有的价值和涵义。
    比吸收新会员反响更大的是全国书展的评选。吸收新会员是各省内部的工作,它未必都需要公开化。而全国书展的作品都要在大庭广众之下登台亮相,各省之间、省市之间都有十分明确的作品比较机会。除了实际水平之间的差距如边远省份与文化发达省份之间在总体上的差距(这是人人都能理解的),更多的不平衡则在于“照顾”。由于全国书展必须由市、省逐级往上递送,层层设卡,一旦有新秀出现,由于知名度不够或大家不熟悉,很有可能还未等进入北京即被取消资格。每一级的审查既有可能是披沙拣金,也有可能是鱼目混珠,评选的口味、关系相处、亲疏程度以及观点异同甚至年资,都有可能决定一张书法作品的命运,而真正的作品本身水淮却被推到次要地位。由是,在一幅省长作品和一幅20岁青年作品之间,尽管后者远远超过前者,但评选者还是会以“便于工作”的借口舍此取彼,宁愿让拙劣不堪的作品送到北京去丢丑。而在全国评选中,我们看到各地代表力争且不惜面红耳赤的,也是这些长官作品,很少看到有评选者为一幅青年无名者的作品受屈而愤愤不平的。
    当然不能完全责怪评选者或主持者。在中国的“官本位”土壤上,一旦省长、市长送了作品,这是垂青抬爱,书法家们应该感激涕零,如果回省汇报说作品落选,的确会有无尽的麻烦。但我们还是隐隐感觉到了书坛的悲哀。要跻身绘画、音乐、舞蹈、戏剧等艺术之列如此之难,书法为什么老要看达官贵人的眼色行事?反过来,我们的书法家们面对践踏艺术标淮的种种现象,为什么不去抗争、不去反叛,却只能顺其所指小心翼冀?又为什么某些书家在浸染日久之后自己也染出满身官气、交易的铜臭气,也要别人按自己的眼色行事?当大批优秀作品被刷掉,而平庸之作充斥的地区作品被送到北京进行最后一轮评选时,即使评委们希望公正,他们的公正又要被打掉多少折扣?
    有的个别地方书法家协会在商品经济的冲击下,简直成了交易所。协会干部“近水楼台先得月”,以权谋私,视广大会员的利益和权利不顾,书法家成了书法经纪人,而且是只顾自己的经纪人。我们在此看到了书法家协会的骑墙性格,它是半官方的政府形象(虽然在表面上是群众团体,但理所当然地成为书法“政府”),有权有势,可以予人以利也可以置人干害。但它同时又属于文联群众团体,它不需要责任——政府机关的工作指标它可以一点也没有。几年不搞一次活动、尽管书法界怨声载道它也可以置若I1闻。于是,积极的书法组织家可以在这天地中无从大显身手;而消极的书法干部却可以饱食终日无所用心,整天为卖商品字、写招牌、拉帮结派等个人问题而奔波市肆。我们在此中看到了权力集中的弊端——它当然也即是大一统组织的弊端。对于一个没有事业心的组织者而言,根本不存在竞争,不存在民意,也不存在生存危机。
    当书法从书斋走向社会之后,环境的变化必然导致立场、观念的种种变化。我们有些天真的老书法家常常感叹人心不古,书画本为风雅之事,现在却显得如此浊重难忍。每一次书法家代表大会,不管是全国级的还是省、市级的,本来是论书会友、交流情况的好机会,但却都成了权力更迭交移的代名词。下台者面色灰白、上台者春风得意,至于以派系为主拉拢排挤之事也层出不穷。对于老书法家的这种感叹,当然是很能理解的。身处雅室之内,二三朋好品茗论艺之乐,在现在的书坛上当然十分少见孔但反过来想想,社会本来是个无奇不有的万花筒。书法既要走向社会、走向大众,那么对染上各种市俗之气甚至如上述种种,本来也是很可解释的。我们在此中看到一个“怪圈”:书法不走向社会,则它的士大夫化、贵族化、雅化,必然使它日渐贫弱,无法自振,这正是明代中叶以来正统书法的必然归宿。书法家们当然不甘于如此下场,那么走向民众走向社会以求汲取勃勃生机,则它又断乎无法避免种种媚俗的不良风气的袭扰。这是一个大的怪圈,但它又套着另一个小的怪圈:不群起走组织化的道路,要想经营大的书法“工程”几乎不复可能。民国时期书法活动的基本模式已经向我们透视出这一规定。没有中国书法家协会,三届全国书展的举办是不可想象的—但反过来,组织化的结果是书法中出现了“权力”的概念。当书法组织进入社会组织大机制中去时,它所表现出的负面效应几乎与它的正面效应一样多,而且困难还在于,书法家们视正面效应为理所当然,却对负面效应表现出不可容忍的激烈态度。   社会组织的正效应与负效应(4)
    我们应该先承认负效应的必然存在,然后再努力去纠正、弥补、改造它。没有中国书法家协会,文化界很有可能还怀疑书法是否属于艺术。积极开展对日交流,组织各省之间进行联展、交换展,举办全国书展和全国书学讨论会,凡此种种,哪一项能离开这个权力组织单独存在?但另一方面,对于上述负效应,我们当然也不能听其自然。毫无疑问,书法家队伍自身还有待于进行素质改造,培养书法组织领导人员的献身精神,并用强有力的工作指标和效益去制衡、强化协会的民主空气,甚至不惜以吐故纳新的方法去提拔先进,摒弃那些已被腐蚀异化的旧干部。所有这些,都应该是书法家协会自身建设中的必要措施。书协应该走向社会大机制,但书协的投入应该体现出书法界的总体利益而不是相反。比如:当某位作者为作品落选而愤愤不平时,书协可以做些妥善工作而不必因噎废食。但如果书法活动长期瘫痪,那么书法界完全应该对这样的权力机构进行强有力的干预。可惜的是,在目前的中国文化背景中,我们还没有民众共起的能力进行这样的干预。
    没有中国书法家协会和各级省市协会,单干的书法家们是不可能创造出这一切辉煌灿烂的业绩。但有了协会,也就有了当代书家为之苦恼头痛的一切问题,这正应了一句颠扑不破的古训——“有得必有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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